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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炒幣仔」繳稅了沒?財政部:強化查稅機制、 3 個月內研議辦法
川普(Donald Trump)當選美國總統,加密貨幣市場連日上演慶祝行情,比特幣更一度突破 9.3 萬美元刷新天價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(18)日關切台灣加密貨幣課稅問題,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,買賣加密貨幣獲利本來就要課徵「所得稅」,不過由於是「自行申報」,她坦言「查核機制可以再強化」,承諾在 3 個月內研議相關辦法。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 114(2025)年財政部相關預算案,莊翠雲率相關局處首長列席備詢,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點出加密貨幣交易課稅的問題:「很多人賺到錢,國稅局課稅了嗎?」
台北國稅局長吳蓮英表示,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 26 家虛擬資產業者,都有辦理稅籍登記,也有繳納營業稅、營所稅。
針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,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,加密貨幣並非貨幣,而是屬於「數位資產」,相關買賣所得可視為「財產交易所得」課稅,且必須要在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申報,若交易導致損失,可申報扣除作為財產交易損失。
宋秀玲表示,目前國稅局也有數位工具來查核交易情況,檢視有無短漏報的情形,未來金管會針對加密貨幣訂立專法後,會有新的查核措施,財政部也會配合。
不過賴士葆仍質疑,即使有查核機制,沒被查到的交易者也不可能主動繳稅。對此,莊翠雲強調:
我想既然第一個已經定義它不是貨幣,而是一個虛擬資產,是一個資產,那它的交易應該要課徵所得稅。那接下來就是我們要怎麼樣去查核,去做查核的部分,我們再來做研議。
莊翠雲允諾,3 個月內會研擬出加強加密貨幣買賣所得課稅查核的相關辦法。
〈「炒幣仔」繳稅了沒?財政部:強化查稅機制、 3 個月內研議辦法〉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《區塊客》。